游客发表

中国拟加强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监管

发帖时间:2026-10-16 23:43:13

中新社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4日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募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合格投资者制度是拟加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制度和监管理念的基础,资金募集阶段是强私有效把好合格投资者入口关的核心环节。同时,募基资金募集是金募集业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的关键阶段,对私募投资基金能否持续规范运作、中国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起着重要作用。拟加募集办法的强私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募基基本原则,明确募集方式,金募集业细化禁止性行为规范,中国如明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合股金或者委托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拟加机构募合股金,严禁通过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募合股金。强私完善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募基收入水平和投资经历等认定标准,金募集业强化穿透监管要求。其中,针对投向单一标的、境外资产、场外衍生品等投资标的的私募投资基金,为防控风险,对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家庭金融资产和家庭金融净资产提出更高要求,包括具有四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股权等投资经历,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等。明确资金募集过程、募集文件和监管要求,压实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与风险揭示义务。完善保障募合股金安全机制,明确对募结集算专用账户、募结集算资金监督机构等的要求,加强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建设要求。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募集办法是加强私募投资基金全流程监管的重要规则,其制定、推进标志着私募投资基金行政规则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完)【编辑:何颖】

    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

    友情链接